<h1>中国书画网</h1>
首 页
网站简介
历代书画家
近现代名家
当代名家
院士展厅
分类展厅
书画销售
人体艺术
书画知识
联系我们
 
最新动态
+ 艺术动态
+ 书画征稿消息
+ 全国展览获奖入选名单
+ 拍卖消息
+ 书画展览消息
+ 书画收藏
+ 艺术争鸣
+ 书画新闻
参展指南
我要参展
参展须知
 
 
 您现在的位置: 大中华书画网 >> 书画知识 - “中国有座城市叫长春”全国万人书画展 征稿启事

“中国有座城市叫长春”全国万人书画展 征稿启事

出自:中国书法家协会    发表时间:2010/7/13 23:02:20    点击率:1770

  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北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区域综合博览会,每年9月2日至6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东北亚博览会作为世界上唯一的由东北亚各国共同参与举办的综合博览会,已成功举办过五届,被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政府主导型展会”,列第三位。

  为进一步丰富东北亚博览会的文化交流板块内容,增进东北亚地区艺术交流与发展,东北亚博览会文化交流板块中的首届中国长春•东北亚文化艺术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吉林省人民政府、长春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东北亚博览会秘书处、吉林省文化厅、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吉林省对外友好协会、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东北亚艺术中心等部门承办,其以“多元多彩、共融共享”为主题,以“构建文化平台,增进艺术交流,展示区域形象,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定位于努力打造成“国家级、区域性、品牌化”的文化盛会。首届中国长春•东北亚文化艺术周主要内容由“文艺演出”、“文化研讨”、“展览交易”三大板块构成,共16项活动。作为文化艺术周“展览交易”板块的“第二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在去年举办的第五届东北亚博览会期间,已被纳入总体活动安排中,作为文体交流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首届中国长春•东北亚文化艺术周的主要亮点之一。

  2010年9月1日至8日,为期八天的首届中国长春•东北亚文化艺术周和第二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暨“中国有座城市叫长春”全国万人书画大展,将在长春东北亚艺术中心同时开幕。

  在首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期间,国家文化部部长蔡武等领导亲临盛会,中国美术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领导也参加盛会,并在“艺术交流与文化产业发展论坛”上发言。本次展览由上届的约稿形式改为有奖征集,面向中国、朝鲜、日本、韩国、蒙古俄罗斯、六国的艺术家征集当代最优秀的艺术作品,展出东北亚其它五国艺术家作品300余件。同时还展出近代大师作品,其中李可染、傅抱石两人作品就达到上百件,更有部分海外回流书画艺术珍品同时展出。同时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高规格的评奖,评出“东北亚艺术奖”,以近600万元的奖金重奖当代国内外艺术家,提高艺术家的国际影响及创作水平。展览期间举办“东北亚艺术交流与文化产业发展论坛”及颁奖仪式,组委会从即日起对国内外书画、摄影艺术家等进行公开征稿。

一、投稿要求

(1)本次投稿范围。欢迎以东北亚地区风光景色、风土人情、经济发展、传统文化为创作题材的作品,面向中国、朝鲜、日本、韩国、俄罗斯、蒙古六个国家的书、画、摄影艺术家征集油画、国画、书法、篆刻、摄影等作品。

(2)规格:油画、国画、书法作品等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限,作品一律寄送10-12寸彩色高清照片参加初评,同时必须发送电子版(可用于网上初评),进入终评后寄作品原件。草书、篆书请附释文,篆刻入围后寄原石参加终评。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4张),照片长边10-12英寸,数码和胶片作品不限(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和标题)。谢绝电脑特技制作照片参评。摄影类作品必须发送电子版,来稿注明“征稿”字样,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进入终评的油画作品自行配框,书画作品装裱自理,摄影作品邮寄45X60cm照片用于参展。

(3)请在作品照片及进入终评作品背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请务必使用正楷书写)。

(4)参评的每件美术作品须交报名费50元,书法作品30元,入展以上所有作品须交参展费100元。

(5)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必须一次投齐,按要求缴纳报名费。

(6)所有报名参评作品、照片及汇款通过邮局挂号邮寄组委会的同时发送作品电子版发至组委会QQ邮箱。

(7)获奖作品均由大展组委会收藏,发给奖金或收藏费。

二、评选方法

    本次大展评选活动由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构成,评委由组委会限定的网上评委和聘请的专家评委两部分构成,网上评委进行初评,入围初评的作品由专家组进行终评,最高设定为100分。
网上评委打分占60%,评分办法即网上评分得票最高的作品得分为60分,其他作品得分以最高得分为基数,同自己的票数相除,得出相应的分数。(比如本次网上评分得票最高的作品获得3000票,那么该作品的分数为60分,若某作品获得1000票,其分数为1000/3000*60=20分)。终评评委由组委会聘请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终评评委打分占40%,作品的最终得分由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得分相加得出。初评评委一: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以上均不含各级相关协会理事)。初评评委二:由省级以上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理事以上分别担任美术、书法、摄影网上初评评委。初评评委三:各院校美术、书法、摄影专业副教授级以上专家亦可分别担任美术、书法、摄影网上初评评委,网上初评评委自愿参与,组委会对网上评委资格有最终审核确认权,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评委,评选无效,网上评委在网上参与投票同时,将其资格证书作为附件传递网上,进入终评前,由组委会审核资格,组委会对参与初评的网上评委进行10台笔记本电脑、90部数码相机的100个幸运号抽奖,定期在组委会网站:东北亚博览会网、东北亚艺术中心网及合作网站“中国书法网”中通知。

    终评由专家组成美术、书法、摄影各专业评委会,对进入终评阶段的1900余件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东北亚艺术奖”金银铜奖及其他奖项。入围终评作品总计书法1000件、美术600件、摄影300件。另由“中国有座城市叫长春”全国万人书画大展组委会推荐美术、书法各100件作品直接进入终评阶段,同网上评选出的1900件作品共同角逐“东北亚艺术奖”,未获奖作品参加“中国有座城市叫长春”全国万人书画展,展后作品由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组委会退还作者。

三、奖励办法

大展设“东北亚艺术特等奖”一名,奖金50万元。
(1)美术入选300名,设金奖2名,奖金30万元,银奖10名,奖金10万元,铜奖20名,奖金3万元,优秀奖50名,奖金1万元, 纪念奖218名,奖金油画3000元,国画1000元。
(2)书法(篆刻)入选500名,设金奖2名,奖金10万元,银奖10名,奖金5万元,铜奖20名,奖金1万元,优秀奖50名,奖金2000元,纪念奖418名,奖金500元。
(3)摄影入选200名,设金奖2名,奖金3万元,银奖10名,奖金1万元,铜奖20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300元,纪念奖118名,奖金100元。
(4)获奖作者均赠大展作品集一册。
(5)所有奖金均为税前,获奖作品一律不退稿。

四、展览时间

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8日

五、展览地点

中国长春•东北亚艺术中心

六、颁奖仪式

(1)9月1日上午开幕式结束后在东北亚艺术中心举行。
(2)相关领导、获奖作者及媒体代表参加。

七、艺术交流与文化产业发展论坛

(1)9月1日颁奖仪式结束后在东北亚艺术中心举行。
(2)相关领导、专家及媒体代表参加。

八、作者待遇

获奖及入选作者除颁发奖金、收藏费、证书外还将获赠《第二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获奖作品集》一册(分书画摄影三册分集),作品集由国内专业出版机构出版发行,国内著名印刷厂精印,规格为大16开本,特种纸印刷,作品集将面向社会公开发售。部分获奖作品还将由组委会组织在日本、韩国、俄罗斯及上海世博园等地进行巡回展出,并从获奖作者中遴选出10名成为东北亚书画研究院签约艺术家,为其量身打造国际影响力,定期出版个人专集,组织国内外展览等,组委会对获奖作品将不定期推荐进入高端拍卖会,提供与收藏家交流的机会。

九、征稿日期

即日起,截至2010年8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  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所有权及活动最终解释权。

十一、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二、本次活动组委会委托当地公证处全程公证。

十三、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乐群街2号(东北亚艺术中心8号楼)“第二届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
          展”征稿办公室
邮   编:130031  收稿人:孙嘉远 
作品传送QQ信箱:1352785764@qq.com   326946945@qq.com
联系电话:0431-81803501  81803447 
收 款 人:高 虹
联系电话:0431-81803445


特别提示:  1、本次书法终评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2、网络初评截止日期为8月13日。
           3、参选作品电子版,截稿时间为8月10日14:00前结束。
           4、在中国书法网设置专区进行投票。


                                                                          东北亚国际书画摄影展组委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联系 | 本站章程 | 版权声明 | 常见问题 | 访客留言 | 联系方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 2008 -2010 汉唐书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6093847号-1 
总部:中国·北京 事业发展部:广东·惠州  联系电话:0752-2356123 邮箱:zhsh5000@163.com
中国文明网